2018年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征入伍员工办理上海户籍申请须知
一、受理对象
1.上海高校就读期间有应征入伍经历的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
2.上海高校毕业生当年应征入伍并在2017年退役的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
二、受理期限
2018年5月7日至6月15日
三、申请方式
由录用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提交进沪户籍申请
四、申请条件、申请材料
详见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[2018]24号)
申请材料除上述文件中要求的基本材料外,还须另附以下2项材料:
1.由学校征兵工作部门(一般为人武部或保卫处)出具的毕业生入伍及退役情况证明(样张可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www.firstjob.com.cn 下载中心下载);
2.《士兵退役证》复印件(验原件)
五、受理地点
上海市员工事务中心(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2号楼1楼受理大厅)
六、结果查询、联系方式
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(www.firstjob.com.cn ),咨询电话64829191
上海市员工事务中心
2018年5月4日